科普 | 计量人必知,CPA计量器具认证全解析,一文说清什么是CPA认证(不是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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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CPA,人们想到的,往往是注册会计师,然而在技术检测的类目里,CPA是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认证,即计量器具产品的强制性认证。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重器具不仅是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而且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

 

型式评价:为计量器具“验明正身”

型式评价(Pattern Evaluation)是对某一型号计量器具是否满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能否适用于法制计量管理的首次、全面、系统性评价。它并非针对单个器具,而是“代表型”器具的“全身体检”。

“全面体检”:依据国家规程/规范,对计量特性(准确度、稳定性、重复性)、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进行全方位测试。

“能力认证”:验证该型号器具在预期使用条件下,能否持续稳定地达到其声称的计量性能指标。

“准生许可”:评价合格后,该型号器具才能获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意味着它具备进入法制计量领域(如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的“法定资格”。

 

CPA管控范围

CPA的管控范围现已有最新目录

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第42号文,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县目录包括:

体温计,非自动衡器,自动衡器,轨道衡,计量罐,称重传感器 ,称重显示器,加油机,加气机,水表燃气表,热能表,流量计,血压计(表),眼压计,压力仪表,机动车测速仪,出租汽车计价器,电能表,声级计,听力计,焦度计,验光仪器,糖量计,烟尘粉尘测量仪,颗粒物采样器,大气采样器,透射式烟度计,水分测定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谷物容重器,乳汁计,电动汽车充电,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医用诊断 X射线设备,医用活度计,心脑电测量仪器,电力测量用互感器,测绘仪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 仪40个大类别。

 

CPA认证流程

1.生产者制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资料

3.审查通过,委托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通知申请人

4.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联系申请人递交技术资料和样机

5.测试通过技术机构将型式评价报告报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6.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向申请人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CPA标识

让我们来看看cpa标识长什么样?

1.标志的使用要求:制造已取得型式批准的计量器具的,应当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标注国家统一规定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制造计量器具的,委托加工的计量器具,应当标注委托方、被委托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被委托方的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

2.标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标志为CPA。

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编号:

式样为:xxxxxxxx-xx(例如:2023F103-31)

其中:

(1)前4位(数字)——批准时的年份(如2023年填写“2023");

(2)第5位(符号)——计量器具的类别编号;

(3)第6-8位(数字)——型式批准的顺序编号(每年从101开始);

(4)第9-10位(数字)——省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代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填写)。

型式批准的编号要与标志在一起采用,编号标注在标志的下方或者后侧,编号的字号尺寸自定。

 

型式评价的流程

申请环节

首先需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准备并递交申请资料(资料涵盖了计量器具的技术说明、设计图纸、制造工艺等多方面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资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只有审查通过的申请,才会进入下一步的型式评价委托流程。

委托与受理

审查通过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技术机构进行型式评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收到委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也需要通知申请人相关事宜。同时,技术机构在收到技术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会对这些资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试验做好准备。

开展试验

当技术机构完成资料审查,且申请人按要求提供试验样机后,进入型式评价的核心——试验阶段。试验过程中,技术人员会对计量器具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严格测试,包括准确性、稳定性、重复性等。

出具报告

型式评价应当自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收到试验样机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若经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延期的除外。评价结束后,技术机构需要将详细的型式评价报告报送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申请人。这份报告详细记录了计量器具在各项测试中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结论,是决定计量器具能否获得型式批准的关键文件。

 

常见问题集锦

在型式评价中,本人整理了一些问答梳理,希望能为各位计量人在实际工作中提供清晰指引。

当产品存在多个型号(测量范围或准确度不同),应提供哪些样机进行型式评价?

对于系列产品,应该考虑的系列产品的测量对象、准确度、测量区间等,选择有代表性的产品,并参考下面的原则确定提供样机的数量:a)准确度相同,测量区间不同的系列产品在选取样机时应包括测量区间上下限的产品。每种产品提供一至三台样机。b)准确度不同,测量区间和结构相同的系列产品在选取样机时应包括各准确度等级的产品。每种产品提供一至三台样机。

实施型式评价需遵循哪些步骤?

申请阶段:向省级质监部门提交申请书及企业资质证明,5个工作日内初审。委托与安排:技术机构10个工作日内联系企业,安排型式评价计划。评价实施:技术机构审查资料→拟定评价大纲(负责人批准)→按大纲试验(3个月内完成)。结果处理:不合格时允许3个月内改进一次(改进时间不计入时限)→重新评价。审批发证:省级部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颁发型式批准证书。💡 关键点:技术机构需具备授权资质,样机及保密资料需退还企业,原始记录保存≥5年

已获证产品若原理、功能变更(如新增检测项目),是否需重新申请?

需重新申请的情形:测量范围扩大或准确度提高(超出原许可范围)。技术标准变更导致产品性能变化(如原理改变、功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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